摘要
目的解析药品监督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三种特殊情形法律处理的难题,寻求解决之策。方法结合药品监督管理及药品检验的实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及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结果与结论实践中出现的三种特殊情形需要补充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按很药论处制度中,并对((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进行相应的修改才可以解决三种特殊情形法律处理的难题。
出处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2007年第1期113-114,共2页
International Medicine and Health Guidanc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