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政府财政在整个中国政府财政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94年中国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分税制的框架内,县乡政府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少,增幅缓慢,高度依赖预算外财政和制度外收入,政府间支出的差距仍在扩大。应重新调整政府间的财权税权划分,确立县乡级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实施规范化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统筹管理预算外资金。
出处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1期60-61,共2页
Journal of Huna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