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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高耗能企业将支付高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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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前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关于差别电价政策在部分地区未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又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并扩大了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在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也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出处 《云南节能通讯》 2007年第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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