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企业的劳动保护和伤残事故保险体制在世界上独具特色,其职业卫生体制是双轨制,由代表国家利益的政府企业监督局和由政府授权的公众权益性团体“工伤保险联合会(又译作同业公会)”共同监督企业的安全卫生,前者主要负责监督,后者除负责监督外,侧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技术支持服务,管理企业为员工交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和理赔等。
出处
《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60-6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Hygiene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