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持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某一地域或范围,水资源开发(取水量)应控制在一定的安全极限内。目前国内外有关人士多认为,这个安全极限大体是当地水资源总量的20%~40%。如果超出这个安全极限,通常由于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农业用水的季节性较强而城市与工业供水保证率又很高以及水污染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出现水的供需矛盾。当水的供需矛盾频繁、长期或持续地发生和加深,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乃至政治问题时,即可视为“水危机”。
出处
《给水排水动态》
2007年第1期40-40,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