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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护在ADR报告与监测中的主体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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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简要分析医、药、护三者在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与监测中各自应担当的角色,强调三者均为报告主体,其中应以医师为主,药师和护士的报告作为必要的补充。
出处 《药学实践杂志》 CAS 2007年第1期50-50,共1页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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