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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沂市强化干部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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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实绩登记。统一制作、发放《领导干部实绩登记表》,由干部本人逐项登记工作实绩,注明每项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要求、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至少由两名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二是实绩公示。
作者 吕芳江
出处 《党建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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