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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警配录音笔能否保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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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交管部门首次在东城和朝阳交通支队执法站及部分一线执勤交警中配备了录音笔,从每个执法程序开始至结束,实行工作全程录音,以备对民警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也对那些无理纠缠,恶意投诉交警,扰乱正常执法工作秩序的当事人留下一定的法律证据。
作者 洪巧俊
出处 《人民公安》 2006年第23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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