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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亡后应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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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下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作者 翟永华
出处 《农家科技》 2007年第1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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