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牛”官司的胜败初步就是这样的结果,搭便车的“蒙牛酒业”败诉,被判赔偿蒙牛乳业400万元。这是一场无关道德的诉讼,却角力于双方的智慧。很多人以为是蒙牛乳业财大气粗才赢得诉讼,其实不然!蒙牛酒业最终是输在了经销商身上。为什么会这样说呢?我先假设一下,如果茅台发生这样的情况,经销商会怎么做?我想他们肯定会竭力维护茅台。避免被伤害。而蒙牛酒业的经销商为蒙牛乳业佐证,最起码说明了蒙牛酒业在业务员,经销商的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着致命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我认为蒙牛酒业缺乏智慧——怎么可以在本地区和强势企业做诉讼之争呢?不谈道义上的任何优势,还有双方的综合实力呢。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确有问题,可以让你一夜暴富,但同时也可以让你顷刻倾家荡产。双刃剑啊!更多的蒙牛酒业当警醒!
出处
《糖烟酒周刊》
2007年第3期6-6,共1页
Food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