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们海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始终把行政执法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是《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局开展了广泛的执法活动,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局自成立以来,共立案调查处理案件100件,其中实施了经济处罚的有75件,占案件总数的75%。虽然《安全生产法》为我们提供了执法依据,但在具体应用过程中.我们发现,《安全生产法》中还有一些基本概念尚没有明确的解释,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为此,笔者举出一些案例来.以期与同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