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9月,财政部、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2006年11月3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此次国家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限制或取消高能耗、高污染和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的出口,涉及多种行业及产品,其中包括多种有色金属行业的产品。然而此次调整并未就有色金属行业内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对多种有色金属产品企业影响巨大。据悉,新政之后,大部分铜材产品的出口关税提高到10070,虽然铜管的出口关税依然为零,但最新的铜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只有5%。据核算,出口退税率下调后只有内外铜比价达到8左右的时候,才能进行一般贸易的出口,至此金龙集团的铜管出口只能依靠加工贸易这一模式。
出处
《中国有色金属》
2007年第1期22-23,共2页
China Nonferrous Met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