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财税经过“八五”期间的历史性改革以后,已经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框架和运行模式,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实行分税制的财政分配体制,这是国际上搞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选择;二是实行以增值税为主、企业所得税相对统一、个人所得税内外统一,及辅助其它一系列税种的新税制,这一税制结构,也基本上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要求;三是财务会计实行了改革,按照“两则”的要求,实现了财务会计模式的更新,基本做到了与国际接轨运行的要求。今后“九五”
出处
《财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0期8-9,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