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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制改革 完善税利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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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工商税制的改革,其主要内容之一为:“将国有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税率为33%,取消了国有企业利润承包制,取消了对企业征收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改革后税种由原来的37个减少到23个,税制简化,结构趋于合理,使税制改革踏向第二个新台阶。 一。
作者 汪泓
出处 《上海管理科学》 1996年第6期26-27,共2页 Shanghai Management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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