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交通事故次责任人死亡 无责任人依法赔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5年9月5日,褚某驾驶的车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一道路发生故障,褚某未设警示标志.站立在车辆左侧。这时.陈某驾驶无牌三轮汽车与刘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刮蹭.
作者 海妮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7年第2期51-5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