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单位内部实现会计诚信加强会计监督,是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重要环节。新《会计法》非常重视监督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单位财务报表必须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并把“可靠性”作为四项质量要求的核心。在现实中,可靠性集中体现在“真实反映”。可见,会计信息失去了真实性,那无异于会计的消亡,而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除了危害经济与管理之外别无它用。会计诚信到底是什么?简单地讲,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们服务。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会计的诚信是会计作为账房先生对主人应尽的义务,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诚信义务具有了社会属性。随着经济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和两权分离现象的广泛出现,对资源使用过程及结果的有效监控,成为市场资源配置是否有效,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能否得以协调的关键。对资源使用过程及结果作出如实记录并有及时向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进行报告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会计身上,从而使会计诚信变得更为社会所重视。会计诚信的缺失,不但对所有者,而且对经营者都将是一种致命的伤害。总之,会计信息失真、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朔其根源与会计监督的乏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