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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 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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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作者 张建国
机构地区 中共淄博市委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7年第1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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