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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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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任务。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政法部门必须着力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7年第1期59-59,共1页
关键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政法工作
和谐社会建设
政法部门
分类号
D61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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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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