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河南:骗得代理资格者3年内不得再投标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河南省建设厅近日出台规定,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代理资格证书和超越规定范围承担招标代理业务,将降低或吊销其招标代理资格证书,3年内不再受理其资格申请。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7年第2期3-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