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的部署。我们调查组深入部分牧业旗县,对牧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据了解,此次改革以旗县为单位,不分农村牧区,原则上将所属苏木乡镇在上一次改革的基础上再撤并50%,同时新成立的苏木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也大幅度压缩,职能调整变化较大,工作人员减少。至2006年8月份。各地苏木乡镇机构撤并工作基本结束。新的苏木乡镇各项工作相继步入正常运行轨道。从我们调查的牧区旗县实际情况看。苏木镇的大幅度撤并,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基层党政机关“瘦身”和职能转变。初步改变了人浮于事的状态。但由于对牧区特殊性的考虑不足。在机构改革中所采取的“一刀切”的做法,也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出处
《北方经济》
2007年第1期36-37,共2页
Norther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