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法律秩序观与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一脉相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法律秩序观主要包括政治秩序观、经济秩序观、文化秩序观和社会秩序观四个方面。其中,政治秩序观以民主为基石,是江泽民民主政治思想的精髓;经济秩序观以法治为核心,体现着江泽民“依法治国”的方略;文化秩序观以先进性为特征,彰显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秩序观是以和谐为目标,蕴含着江泽民“和谐社会”的理念。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2-9,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