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学概念,是法理学研究中相当重要的基础性概念。所有法律现象无一例外都可以用法律关系加以解释。法律关系相当于学习法律的字典,只要按图索骥,再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都能迎刃而解。众所周知,法律是对社会生活关系的反映,随着社会生活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作为反映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在其内容构成上也必然是丰富多彩、多种多样的。所以,我们应该对法律关系的内容构成进行反思,即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否仅限于我们传统理论所指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除此之外,法律关系是否还应该具有更加丰富的内容。
出处
《理论界》
2007年第1期86-87,共2页
Theory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