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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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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开征土地增值税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有利于抑制炒买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和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因此对有些单位拥有的存量土地资产,如想通过出售变现.过高的税收将抑制其出售目的的实现。因此,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来达到收益、资金流入的最大化是可行的。
作者 刘长莹
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2007年第2期85-85,共1页 Internal Auditing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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