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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样要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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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赵希华等读者来信:1998年底.村里和一工厂签订合同征用我的耕地1.76亩,邻居2.26亩。原先厂方跟我们签合同时说明是每年结帐一次.事隔2年后,厂方跟我们一次性结清了帐。而且是按照15年计算的。2006年底.厂方又开始扩厂了.这次征用我的耕地0.97亩,邻居3.5亩.征用年限21年.请问该厂能随意征地吗,我们能多要一些补偿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07年第3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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