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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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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村民王某与丈夫离婚,未成年儿子跟随她生活,前夫每月支付给她一定数额生活费。前不久,她儿子偷开他人摩托车将人撞伤.赔偿对方3000余元,王某无力承担这笔费用,要求前夫承担儿子伤人的责任,遇到拒绝。后上诉法庭。
出处 《农家致富》 2007年第3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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