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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能否作为损害赔偿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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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胎儿作为民事主体的必然前提,在侵权损害赔偿过程中作为实际的赔偿权利人,是对于现行立法的一种扩大解释.对于现行立法的一种突破。比较法和法理上的依据。
作者 韩强
机构地区 抚顺县人民法院
出处 《科技信息》 2006年第11S期209-209,共1页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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