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12月2日联合出台文件,对公共交通发展给予多种政策倾斜。意见指出,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场站建设以及车辆等公共交通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同时,意见还指出,今后,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支出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政府要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要给予专项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