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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杜马通过新林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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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于2006年11月8日通过俄联邦新版《林业法》草案后,俄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24日也通过了这部法案。新法案的核心内容是林地归国家所有,反对实行林地私有化。根据新法案,林地分为保护型、经营型和储备型三种。俄政府允许租赁林地,最长租赁期为49年。林地主要由地方政府来管理,联邦政府只保留少量林地管理和监督的职权。俄公民有权不受限制地免费出入林地(位于国防用地和特殊保护地区内的林地除外),采集蘑菇、野果和草药。新法案禁止林业领域的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林地使用权将通过竞际获得。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第6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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