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是从三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维度展开的。首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必须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认识民主的基础作用,坚持四个“服从”,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反对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其次,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新中国的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关于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还存在缺陷,应当加以补充和完善。再次,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重要指导原则。要创造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要扩大企业的自主权。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6年第6期11-14,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课题<关于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党内民主思想的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04C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