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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一正“收件人总付邮费”专用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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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5月,大连市邮政局为刑事犯罪举报受理中心印制并代发一批供市民举报的专用信封。印量3万个,信封右上角“收件人总付邮费”的“费”误为“票”(见图)。因木已成舟,只好将错就错。这批信封用完后,2002年11月,邮局重印了1万个改正的专用信封。因此,大连市的这种”收件人总付邮费”专用信封就出现了两种版式。
作者 张世成
机构地区 辽宁
出处 《上海集邮》 2007年第3期45-45,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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