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存货、应收账款、委托贷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仅要求小企业对短期投资、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跌价准备)。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小企业只对流动的资产提取了减值准备,这是因为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如果一个小企业当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后认为同定资产已经贬值,应计提5万元的减值准备,如果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那么应列为当期的营业外支出,利润因此减少5万元;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不对同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