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物资源及相应的生态环境,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的重要资源和物质环境基础。保护动植物品种资源,兼有文化遗产保护、文明传承的重大意义。生物品种资源恶化的严重趋势,与我国新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对其需求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要求存在严重矛盾,以及我国现行生物保护的法制的力度、局限性和滞后性,都需要提出新的理论来解决问题。开展特色、特(优)质动植物保护是对现行生物资源保护的认识的深化,此举有利于维护、发展生物资源及相应改善生态物质环境基础。但特色、特(优)质动植物品种的保护存在多方面的巨大困难。问题的解决应发挥政府为主的多元、多层次的社会力量,运用系统的观点,城乡统筹,建立全国、全社会的保护系统和机制。这主要是:科学、有力的决策机制,思想舆论和社会监督,法制建设以及科技研究和服务。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32-34,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