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还不太发达的情况下,我国已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型社会。沿着“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和自养为辅”方向建立养老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当前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还比较薄弱的实际,应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管理重点应放在与家庭密切配合和分工上,共同处理好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等养老工作的三个基本方面。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31-32,共2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