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06年以前国家有关禁止土法炼油的相关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国务院1996年发布5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对从事土法炼油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停产”。
出处 《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 2007年第2期23-23,共1页 China Tire Resources Recycl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