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的尊严是儿童发展的最高价值,它意味着每一个儿童作为人的存在所具有的独立且自足的价值,因之,儿童的尊严是平等的。儿童的尊严为个体提供自我教化的内在动力。儿童尊严不仅是儿童在教育中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且还是儿童教育应当追求的最高理想。作为儿童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为教育行动设立了最低准则,尊重儿童尊严成为一种无条件要求。作为教育的一个最高理想,它又设定了教育行动的明确方向,教育必须"为了儿童"和"通过儿童"。不正义的教育通常误置儿童尊严的基础,致使儿童尊严由一种目的性价值降低为一种条件性价值,最终导致儿童尊严的贬损和失落。
出处
《全球教育展望》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9-13,共5页
Glob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