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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纠纷也是乡镇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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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看了《乡镇论坛)2006年9月上半月刊发表的《陈副乡长,你别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一文,笔者在为该文作者朱士冲先生“干部应为百姓当好致富路上领路人”这一观点叫好的同时。还想说一句:调解纠纷,维护稳定也是乡镇干部的责任,陈副乡长的做法未必就“荒了自己的责任田”。
作者 彭书根
出处 《乡镇论坛》 2007年第02S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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