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底线划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并划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挂牌价底线。向外商转让国有产权应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80-80,共1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