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空间作为公共精神的凝聚与私人领域的空间特性相比,从精神到审美诉求都是截然不同的。公共空间是公共建筑的空间呈现方式,是为满足公众活动而围隔出的特殊的室内、室外的空间形式。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有着不同的功能要求,构成公共空间的要素包含着物质功能的需求和精神功能的需求,由于其类型不同,侧重点往往也不尽相同。作为公共空间,其精神性的功能往往是通过空间的体量、比例、形状和结构等表现出来。一定功能的公共建筑空间,只有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空间形式才能满足这种精神要求,这种思想的产生有着深远的历史根源,萧何为汉高祖刘邦营建未央宫时认为,“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无论是古代高而直的教堂所具有的十分窄而高的内部空间,还是近现代新型公共建筑所呈现出的更为多样的空间形式,都在不同程度上给人以某种特定的精神感受。
出处
《艺术教育》
2007年第3期103-103,共1页
Art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