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一的法学视角在研究行政主体理论时存在诸多缺陷。从行政体制视角研究行政主体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单一视角的缺陷,丰富行政主体概念的内涵,拓宽行政主体理论的研究领域,增强行政主体理论在改革过程中的适应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动。综合考虑我国现行体制及WTO规范对行政体制和行政主体的要求,我们认为有必要将行政主体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从多维视角,多层次界定我国行政主体概念,赋予不同层次的主体以不同的涵义。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99-105,共7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