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准则,该准则比较全面地规范了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于2001年颁布了第141号财务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并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实质性的更改。本文从企业合并的定义、“购买方”的辩认、合并中公允价值的计量、商誉的确认,以及企业合并的披露等五个方面比较了两个准则的异同,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出处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29-31,共3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