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颜色(colour)就是“白光分辨之后各种光线在眼中所产生的感觉”或者“具有某种特定波长的光线或混合光线所产生的效果”。简单地说也就是,颜色是光对人眼的作用以及由此给人带来的感觉。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柏林和凯(Brent Berlin and Paul Kay)在对世界上近百种语言中的颜色词进行调查分析之后,提出了“语义特征普遍性的假设。他们认为语言中有11个基本颜色词,这11个基本颜色词并不都是对光谱的任意切分,而是.“所有语言的基本颜色词都有类似的中心意义。”而且语言的基本颜色词是按照一个分为7个阶段的普遍发生顺序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