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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患病,企业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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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期案例回放 小刘是清华大学刚毕业的高材生。他毕业不久就应聘到中关村A软件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进入公司时.小刘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不幸的是.小刘刚工作一个多月.在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就因肺部感染病情加重住进了医院。因公司正在进行的软件开发处于攻坚阶段.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正在考虑辞退小刘.抓紧时间另行招聘新人顶替小刘的职位。请问.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小刘如何进行处理,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出处 《职业》 2007年第02S期35-35,共1页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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