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在论述“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时,间接为人类描绘了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阶段,个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人们之间相互协作,实现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形成“自由人联合体”,所有资源和财富,包括个人劳动力,都既是公共的,又是个人的,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将其个人劳动力与联合体的客观要素相结合,通过劳动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在消费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可以说是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
出处
《当代经济》
2007年第01S期41-42,共2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