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颁布,本应是民办教育发展的一件喜事,却激起轩然大波,不但因民办学校税收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争议案件数量激增,而且还出现了因税收问题民办学校诉税收部门的事件,更为重要的是还导致全国各地对民办学校的税收政策的极不一致状态。浙江、湖南等省对所有类型的民办学校都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除个人所得税外,税不进校;而一些省的个别地区对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历教育也收企业所得税。在这种现实背景下,确实需要对现行的民办学校税收政策作一精细梳理,以发现其间的矛盾与冲突,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2B期40-43,共4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