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陕西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对没有落实社会保障资金的征地不得予以批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陕西省这个实施意见规定,凡是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7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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