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关事务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温家宝总理对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的职能定位作出了“管理、保障、服务”的高度概括。我认为这体现了机关事务工作职能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是对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的新概括,也是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新要求,还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改革的指南。这三大职能中,管理职能是主体职能,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立业之本;保障职能是目标要求,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价值所在;服务职能是重要方面,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保障手段。为此,各级机关事务工作机构应当牢牢把握,认真履职,不辱使命。
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2007年第2期9-11,共3页
Chinese Government General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