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发展农民生产、提高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事一议”作为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具体执行中出现了“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应采取相应对策破解这些难题。近几年来。鄂州市探索把理事会建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湾上,实行“一组(湾)一会、一事一议”,增强了“一事一议”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全市已成立村民小组(自然湾)理事会1504个,成员8286人。每个理事会设会长1名、成员5-6名,任期2—3年。其主要作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