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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地方党委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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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大同市委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入手,注重发挥地方党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了有益探索。
作者 刘志杰
机构地区 中共大同市委
出处 《红旗文稿》 2007年第3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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