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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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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践表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实际和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我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过去,我们脱离国情,执行“左”的路线,只注重发展公有制经济,忽视和排斥非公有制经济,走了一段弯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改革开放,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社会面貌的巨大变化。但当前也要防止走向另一极端,即忽视甚至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非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
作者 宗寒
出处 《红旗文稿》 2007年第4期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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