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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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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从2007年1月起,安徽省五保对象年人均补助从500元提高到850元,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由现在的97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经费来源由安徽省财政部门提供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出处 《中国供销商情(村官)》 2007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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